真理大學教職員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條款及同意書
真理大學(以下簡稱本校)基於教職員人事管理、教學研究管理、校務行政管理、校務研究管理、退休人員服務與終生學習等,以及本校依法訂定相關作業使用等目的,以蒐集最少的必要個人資料為原則。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之規定,於蒐集 您的個人資料前,告知以下事項:
依據法務部頒布「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及本校蒐集您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如下:
〇〇一 人身保險、○○二 人事管理、○○三 入出國及移民、○一二 公共衛生或傳染病防治、
○三一 全民健康保險、勞工保險、農民保險、國民年金保險或其他社會保險、
○三六 存款與匯款、○四七 兩岸暨港澳事務、
○六三 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
○六九 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八三 原住民行政、一〇九 教育或訓練行政、
一一0 產學合作、一一四 勞工行政、一一六 場所進出安全管理、
一一八 智慧財產權、光碟管理及其他相關行政、一二九 會計與相關服務、
一三○ 會議管理、一三六 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一三七 資通安全與管理、
一四五 僱用與服務管理、一五七 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
一五八 學生(員)(含畢、結業生)資料管理、一五九 學術研究、 一六五 環境保護、
包括但不限於其他當事人權益之目的如獎助學金、國際交流、緊急事件處理與聯繫、申訴與意見反應、住宿管理、失物招領、社團活動、各項典禮與活動、實習與工讀、場地(館)借用與管理、終身學習與本校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C001辨識個人者、C002辨識財務者、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
C011個人描述、C012身體描述、C013習慣、C021家庭情形、C023家庭其他成員之細節、
C031住家及設施、C038職業、C051學校紀錄、C052資格或技術、C111健康紀錄。
以及包括但不限於申辦類別證明文件:身分證影本、身心障礙手冊、全戶戶籍本、 撫卹令、軍人眷屬身分證與其他等相關資料類別。
當事人就其個人資料向本校(1)請求查詢或閱覽、(2)製給複製本、(3)請求補充或更正、(4)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5)請求刪求。若您欲執行上述權利時,請參考本校【隱私權政策聲明】個人資料保護聯絡窗口聯絡方式與本校連繫。但因本校執行職務所必須者及受其他法律所規範者,本校得拒絕相關請求。
除了依教育部、本校規定及「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應提供之個人資料外;本人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人的其他個人資料予本校,但若所提供知個人資料,經人檢舉或由本校發現不足以確認本人的身分真實性或涉及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本校有權要求更正。
本校蒐集之個人資料為執行各項校務管理相關作業所必須,本人若拒絕提供、提供之資料不足或有錯誤,而導致權益受損時,本校將不負相關賠償責任。
本同意書之解釋與適用,以及本同意書有關之爭議,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並以臺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我已閱讀並接受上述同意書內容 當事人簽名 (請親簽) 年 月 日